多地相继出台政策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

中国商网/中国商报(记者李远方)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地方立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取得实质性进展。继上海之后,北京、南宁、沈阳、郑州等地已经陆续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今年,全国46个重点城市将继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到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垃圾分类如火如荼

沈阳市7月6日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透露,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7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45%;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达标学校60%以上;全面启动个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个。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将达到%,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将达到10%,“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将达到90%,并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按照《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到年底,郑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达到35%以上。该方案提出,河南省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年底,全省将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为了将北京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得更加顺利,北京市率先在党政机关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在家中央单位的带领下,有将近个市区党政机关、多家公共机构加入强制分类的队伍,这些公共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上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预计到年底,北京市基本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此外,北京市还着重推动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建立施工、拆迁、拆除工地和居民住宅小区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动态监管机制,全面落实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无准运许可证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超量装载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规定。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单独列项计价,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纳入工程预算。

对于在农村推广垃圾分类,住建部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方案,优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需求。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分选线,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分类。鼓励专业运营单位以垃圾分类为重点提供农村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同时,注重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在垃圾强制分类单位及示范片区内配备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容器。将有害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及相关培训工作方案,加强对有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引导市民正确投放。确保有害垃圾妥善运输处理,鼓励支持环卫、再生资源等收运队伍按规定程序申请有害垃圾运输许可。

各地着手推进立法

各地垃圾分类的标准也各有不同。上海将垃圾分为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而北京则将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

南宁市拟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即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易腐垃圾,指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和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其他垃圾,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后,将交由专业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有害垃圾并不多,方便记忆的口诀为“摇电灯(药、电、灯),浇油漆(胶、油、漆),温度计”。可回收物的种类不少,方便记忆的口诀为“玻、金、塑、纸、衣”。除去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其余都是其他垃圾,不需要区分干垃圾和湿垃圾。在浙江,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共分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四类。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日前表示,北京也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不光对单位,对个人也要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且罚款不低于上海市罚款水平。而根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会先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者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正在征求意见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用地面积和功能。该条例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源头减量,条例鼓励生产者和销售者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者就地设立可回收物便民回收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可以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等。条例中还提出,对未分类投放垃圾行为给予处罚。未按条例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从目前上海垃圾分类的实施情况看,干湿垃圾分类极易搞混,增加了居民垃圾分类的执行难度。同时,垃圾分类投入很大,尤其是人力成本,引起人们对垃圾分类经济成本可持续性问题的质疑。此外,垃圾违规投放处罚措施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很容易引起居民的抱怨。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董会娟表示,虽然目前全社会都在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工作,但多是强制监管或激励措施,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环保意识认识还很不足,本质上缺乏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内部驱动力和主观能动性。而国外经验显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象需要至少一代人的时间和教育投入。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期内离不开强制手段的主导,要逐步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习惯和自觉分类的意识,树立和推广可操作性和便捷性更好的垃圾分类模式。此外,要通过持续培训和宣传等加强公众对垃圾分类认识和知识的提高,从本质上推动垃圾分类的长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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