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了京东经营主体之一的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白条用户陈某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久前一审判处陈某某需归还京东白条欠款元,没有提及利息及滞纳金。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户籍为江西省万载县的陈某某曾在年1月至7月期间,利用白条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牛奶、皮鞋、内衣,飞机杯、毛衣、羽绒服。牛仔裤,背包,音响等多件生活用品,总欠款达.29元,一直未偿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某向京东公司购买涉案货品,京东公司接受订单后实际发货,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在收到京东公司所交付的货物后,应按照约定时间机制支付货款,一审判处被告陈红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金.29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