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品没了他直接进别人家“拿”
泉州网6月18日讯(记者吴水保通讯员王一晖)男子李某平时不去工作没有收入,需要生活用品时就溜门溜窗进别人家里偷。他以为偷一些生活用品被发现的几率不大,于是从今年3月底以来6次溜门溜窗,盗窃零食、泡面、啤酒、食用油、洗洁精等食品和生活用品。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磁灶派出所了解到,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近3个月6次盗窃专偷生活用品
6月12日上午,晋江市公安局磁灶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一陶瓷城发现一名盗窃嫌疑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了解,男子李某(贵州人,42岁)涉嫌盗窃一瓷砖店内的零食、泡面、啤酒、食用油、洗洁精等。先前该陶瓷城也有店铺发现丢失食品和生活用品的情况,该男子存在多次作案的嫌疑,民警便将李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
经审查,李某对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交代其趁着今年疫情群众居家期间,从3月28日至今先后6次通过溜门溜窗的方式到瓷砖店、民房等地实施盗窃。
3月28日凌晨,李某在天工陶瓷城闲逛,发现一家瓷砖店未上锁,于是趁着四周无人径直进入店内,偷走店里的一些食品后离开。得手后,李某又先后两次深夜通过钻窗户和解开铁丝的方式,盗窃两家瓷砖店的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
以为偷小物品安全事发后已被刑拘
今年4月,李某来到磁灶新垵村一家民房,溜进厨房偷走一桶油;5月23日,李某在磁灶新垵水库办公楼门口盗窃了一辆自行车,却因不小心将车骑进水里无法拉起而弃车离开;6月12日凌晨,李某溜窗进入一家瓷砖店内,盗窃了食品和生活用品后离开。在离开途中被巡逻队员发现询问,李某的盗窃行为这才败露了。
李某称,自己平时没有上班,居无定所,靠捡东西去换钱维持生活。今年疫情期间由于没有钱花,就想着去偷点食品和生活用品。他还自以为都是一些小物品,被发现的几率不大。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晋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者要提高防范意识,锁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财物,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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