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鱼辰
10岁那年,母亲丢下孩子和老公,跑了。
加上我,家里一共有四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孩子多,家庭负担重,也穷,干一年农活也挣不了几个钱。再加上父亲总打牌,喝酒,不上进,有时还打母亲。
在重重压力下,母亲终于受不了,丢下孩子和别人一起跑了。因为他们当初结婚没领结婚证,所以这婚姻不受法律约束。所以,对于母亲的出走,父亲除了骂骂咧咧,就是去喝酒打牌......
我清楚地记得母亲刚走的那些日子。爸爸整夜整夜在外面喝酒,每次都是大半夜才醉醺醺一跌一拐地回来,“咚咚咚”地敲大门:“大丫,大丫,开门。”
我经常睡得迷迷糊糊地起床,给爸爸开门。白天,他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幸好,弟弟妹妹们小的已经5岁,大的都已经7岁了。不用特别照顾他们,只要吃饱了,自己都能在外面玩一天。
那段时间,学校还在上课。从我家走到村里的学校要花半个钟头。每天天亮后,我在隔间的灶房里先做好饭,那时候矮,还没长高,我常常搭着一根凳子做饭,炒菜。
早上,做完饭后,和弟弟妹妹们吃完早饭,我就去上学了。叮嘱完他们在家饿了就自己吃饭,没事的时候可以上山捡点柴火。
每天放学,从学校回家的小路要经过树林。我有时候会捡一点香菇回去加菜,有时候就近拖着一根干柴。
其实现在想起来,除了有别的小朋友会说:“你妈跟人跑了,咻咻咻”这样的话,让我很羞愧,自卑之外。
在生活上,我并不觉得辛苦。因为母亲还在时,我每天起得更早,除了做饭捡柴外,还会和他们一起去田里做拔草插秧之类的活。
在农村,谁家孩子都是这么过来的。
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有一年的样子,家里其他孩子也大了,必须送去学校读书。虽然小学只收书本费,要钱不多。但用钱的地方也渐渐变得多了起来。
基于生活的考虑,父亲决定把我们姐弟四人交给爷爷带。他去浙江打工。爷爷有两个儿子,分家后,他跟着叔叔一起过活。现在父亲要出去挣钱,也只得让爷爷暂时跟着我们一起生活,帮忙照顾几个孩子。
就这样,我们彻底成了没爹没妈的留守儿童。家里种菜,种稻谷,除了身上穿的用的需要花钱买,其他吃的全靠地里庄稼。
每年父亲都会寄几千块钱回来,交学费,买衣服和置办一些生活用品。自从他出去后,好几年都没回过家。只有我上初中了,那年过年才回来。
回来后,还挺大方的,给我们每个人一百块钱压岁钱。听他说,要给我们几姊妹找个后娘。
当时听到这消息,还挺担心什么后妈虐待之类的。但后来他也没结婚,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
父亲过完年没几天,又离开了。日子也就这样不咸不淡地继续过着。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在经过小学的时候,在路中间被一家开小店的店主给拦住了。他问:“你是安小落的姐姐吧。”我当时直接懵了。心想,是不是小弟摔着了,还是发生啥事了。
最后才知道,小落伙同几个同学一起,来小卖店买东西时,趁着店主不注意,把他柜台上的零钱给偷了。最后,被当场抓住。
我刚好碰巧就赶上这事了。当时我自己也才十几岁,没见过世面。一下就给吓住了。直接就又是鞠躬又是道歉又是哭。店主认识也认识我,因为我在旁边小学读过书,经常去他们家买东西。他也知道我父母都不在家,再闹下去也没啥结果,只得警告一通,才放我们离开。
安小落,我们家唯一的金疙瘩。从小就被爸妈给娇养着长大,现在更是没人敢管他,直接学会偷东西了。
当时我们离开小卖部,我直接从树上折一根树枝去打他,他一溜风就跑了,我根本就追不上。除了哭,我也只能自己生气。
我真害怕他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但长大后的事情真是不可知的。
安小落之后的人生,初中毕业后就没读书了,在工厂混了几年。离家多年的母亲可能看不下去了吧,就把他接到广东,专门学了几年开车。
现在,他买了辆二手车,专门拉人。
我们一家几姊妹,可能有点娘生天养的关系。感情都很凉薄,彼此感情都不太好。
有人说,正是因为从小没父爱母爱,才会更加爱惜兄妹感情。但奇怪的是,我们之间并没有多少的感情。都是各管各的。
我初中毕业,就去外面打工挣钱。当时想着,弟妹如果读书好,也挣钱他们读大学。但她们读书也是个半吊子,可能家族里没这个基因吧。
二丫自己读完初中也去外面打工了,在工厂里遇到一个打工仔,直接还没到结婚年龄就把孩子都生了。
三丫考上了高中,我给了几年生活费。她高中毕业我也结婚了,就没再管她。她自己去读了个技校,放寒暑假的时候就自己去挣点生活费。
大家都是靠自己,谁也帮不了谁一辈子。未来怎么样,谁又知道呢?
后来,爷爷去世了。我们几姊妹就更散了,不联系也不回家。
至于我父亲,我曾多次听说他要娶后妈的消息,但最后都无果。倒是多次听见他被赶下牌桌的新闻,他的故事,现在已经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用来消遣的谈资了。
他在外面打了几年工,原本是挣了一些钱的。除了吃饭喝酒,全都输在牌桌上了,当然,可能有一部分被用来泡妞。
回老家后,看几个孩子也大了,他觉得应该享受养老的待遇了。便不再出去打工,直接伸手问孩子们要钱。
总之,一地鸡毛。
有时候,看着父亲这样,我觉得母亲当初和情人私奔是个无比正确的决定。我身为女性,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看,女人还是自私点好,不然真得葬送自己的一生。
可能家族基因如此,我们一家人都比较自私,没有亲情可言,只顾过好自己的生活。
以后无论吃海参鲍鱼也好,粗茶淡饭也罢,都是命,不怨也不恨……
PS:在文章《10岁那年,母亲带着情人私奔了》完结后。有人问:她和前夫的孩子后来怎么样了?这篇文章大概讲述了那些孩子后来的生活。